大家有听过“国外账户税务遵守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吗?此法案针对的是在海外设有账户但没有遵守税法的美国纳税人,法案一方面要求纳税人申报在国外的特定金融账户和资产,一方面也要求各国的金融机构通知美国联邦国税局申报美国人以个人名义或使用其它形式开设的金融账户。在纳税人个人申报方面,纳税人在使用FBAR申报同时也要用Form 8938申报。在金融机构通知方面,为避免美国金融机构依政府规定扣缴它们百分之三十的资产,那些和美国金融机构有生意关系的国外金融机构要根据协议向美国国税局提供特定账户资讯。这些金融机构会提供的资讯包括(1)具美国身份之帐户持有人姓名、地址及纳税人识别码(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简称TIN), (2)帐号, (3)帐户馀额或现值和 (4)全球来源之收入总额或付款总额等。其中全球来源收入包括股利,利息,财产交易所得和其它所得。和美国签订此协议的国家包括中国,台湾及香港等88个国家里超过77000家金融机构。大家可以到以下网址查询详情,http://www.irs.gov/Businesses/Corporations/Foreign-Account-Tax-Compliance-Act-FAT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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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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